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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财金〔2008〕110号 签发人:徐树生
省财政厅:
池州市三二五发电有限公司属贵池区国有企业,现有两台25MW发电机组,生产运营成本高,企业生存前景堪忧。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利用生物
质能源发电,有利于节能、环保和减少温室气体效应,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和维护企业人员和社会的稳定,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和新农村建设。项目总投资1.5亿元人民币,其中:利用德国政府贷款1300万欧元,其余部分项目单位自筹,新建两台75t/h生物质发电锅炉替
代现有一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用生物质原料发电。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收入9755余万元,税后净利润2089余万元。另外,德方每年给
该公司补助二氧化碳核证减排量收入1395万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观,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贵池区财政局向我局提出该项目为二类项目
,并愿为该类项目提供还款担保责任。经研究,同意此项目作为二类项目申报,并提供还款担保,请审查批准。
二OO八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申请 外国政府 贷款 报告
池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8年6月3日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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