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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08-06-27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财会〔2008〕500号
    
■信息来源:会计处      ■发布时间:2008年6月26日
 
各市财政局、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为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22号)精神,现将我省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共同负责全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考办”)具体负责全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各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在当地财政、人事部门的领导下,由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二、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财经专业博士学位后,并聘任会计师职务满2年;
    (二)取得财经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证书,或财经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并聘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
    (三)取得财经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并聘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
    (四)符合《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财会〔2005〕875号)“第五章 破格条件”的规定。
    三、报名方法
    (一)全省统一报名时间截止于2008年6月30日;
    (二)报考人员须填写《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表》(请登录“安徽财政信息网”www.ahcz.gov.cn下载);
    (三)报考人员须携带下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名: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学历证书;3.会计师资格证书;4.会计师聘书(国家公务员或依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报考人员除外);5.身份证;6.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四)考试报名费100元。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考点设置在合肥市。考试时间为2008年9月7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三)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此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财政、人事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协作,严格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全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二)各市请于7月10日前将《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及考试大纲征订情况表》(见附件1)报省会考办。
    (三)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由省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评审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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