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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各级财政部门迅速落实成品油提价补贴 |
| 日期:08-06-29 来源: 作者: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
安徽各级财政部门迅速落实成品油提价补贴
■信息来源:厅经济建设处、社会保障处 ■发布时间:2008年6月27日
6月19日,国家再次上调了成品油价格。安徽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应对,迅速落实成品油提价补贴等资金发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6月20日、22日,财政部根据2006年以来历次油价上调幅度、核定用油量及补贴比例,下达我省2008年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总计80858万元。省财政厅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紧急会同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等部门,共同研究我省2008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6月23日,我省成立了由省领导任组长的省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进行全面工作布置;并会同省发改委、交通厅、建设厅、物价局联合下发了《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力做好城市出租车油价补贴工作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将出租车补贴作为急事、特事来抓,务必于7月1日前将出租车补贴发放到位。6月23日,省财政厅迅速将中央补贴资金及省财政配套资金总计85312万元全部下达到了各市县(区)财政局,确保各地能够及时发放补贴,按期完成补贴发放工作。
各市财政部门全面启动石油价格财政补贴落实工作。为及时、足额的将石油价格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大部分市财政局采取先行垫付资金,将补贴资金在25日前划入各个主管部门补贴专户,并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补贴依据数据进行汇总、核实,确定补贴的发放标准。针对出租车行业的特殊性和在7月1日前把补贴发放到出租车经营者手中的要求,合肥、淮北、阜阳、芜湖、滁州、马鞍山等市在对出租车补贴对象进行核实后,26日就开始发放出租车补贴资金,其他各市也将在29日前发放,保证在7月1日前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同时,为应对成品油价格上调,6月23日,省财政厅将48040万元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到各市县(区)财政局,并要求各地财政部门按照《安徽省2008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发放工作方案》规定,将补贴落实到每个种粮农户,在7月20日前通过“一卡通”专用存折将补贴资金按期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
为缓解成品油等价格调整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6月20日,中央财政预拨我省城市低保经费51666万元,农村低保经费25044万元,合计7.67亿元,并要求本次下拨的城乡低保资金在7月15日前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手中。为了及时将中央的有关补助政策落实到位,6月23日上午,省财政厅一方面积极会同省民政厅,及时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中央的规定,做好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落实工作;另一方面,省财政厅及时了解中央补助我省经费的具体测算依据,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城乡低保资金的分配原则和分配依据,经会商省民政厅,于23日下午,将7.67亿元城乡低保补助资金全部下拨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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